网站首页
律师简介
服务范围
离婚知识
成功案例
律师文集
法律法规
收费标准
联系律师
联系律师
更多>>
丁静婚姻律师网
手机:182-176-64000
电话:021-58772770
邮箱:cici882233@163.com
律所: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
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
您的位置:
上海离婚律师
>
财产分割
>
离婚分割财产对房产的价值如何确定
时间:2012-09-11 22:54 来源:www.dj64.cn 作者:admin
在离婚案件中,法官一般先让双方协商确定,协商不下可以竞价,也可以根据评估确定。但是,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,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,所以竞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1)双方同意竞价;
(2)双方经济、住房等条件基本相同。
上海
离婚
律师
咨询:
400-6263-640
上一篇:
离婚诉讼中对造假的债务或开支如何对付?
下一篇:
婚前共同出资,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的如何分割 ?
律师简介
|
服务范围
|
客户评价
|
收费标准
|
联系律师
版权所有◎丁静婚姻律师网 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手机:182-1766-4000
技术支持:
律师建站